哪些患者可申报特殊疾病长期门诊?
一、城镇职工患有以下疾病,符合住院条件,可以申请特殊疾病门诊:
1、肾衰竭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放、化疗;3、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4、原发性高血压(属于高度危险组和极度危险组);5、糖尿病伴并发症; 6、肺原性心脏病; 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8、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9、再生障碍性贫血; 10、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11、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需长期药物治疗者);12、支气管哮喘;13、重症帕金森氏病;14、慢性心力衰竭(除外肺源性心脏病导致的慢性心力衰竭);15、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16、癫痫;17、精神分裂症;18、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申报程序:
1、凡符合规定病种和条件的参保人员,须填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申请表》,并附本人3个月内有关病情证明材料(病历、诊断证明、诊断依据等)。
2、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国家统一的疾病临床指征标准审核,必要时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鉴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医保经办机构在本人医疗保险证上注明所患疾病和执行时间,加盖印章。
城镇居民患有以下疾病,符合住院条件,可以申请特殊疾病门诊:
1、肾衰竭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放、化疗;3、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4、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5、血友病。
7种门诊大额疾病是指哪些?
第一类是指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第二类是指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患有“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应到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异地安置人员应由经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备案的一所当地二级以上医院)或具有专科特色的一级定点医院进行诊断,并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将《诊断证明》、近期就诊记录及检查结果复印件和《医疗保险证》复印件交本人所在单位汇总,由所在单位于参保的当月到所属的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新患病者,于确诊的当月办理。“门诊特殊病”一经登记,今后各年度不再重新登记。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涉及的7种门诊大额疾病为:门诊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脏器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肺源性心脏病、慢性白血病和血友病。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居民医保科副科长孟繁龙介绍,明年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由县(市、区)城镇医疗保险中心管理改为由定点医院管理,此举将进一步方便参保患者。门诊大额疾病参保患者需要选定一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并享受相应待遇,一年内不能变更。
门诊大额疾病是指需要较高费用治疗的严重疾病,常见的包括癌症、心脏病、脑卒中、肝病、肾病、糖尿病和风湿性疾病等。这些疾病通常需要长期治疗和药物支持,且治疗费用较高。门诊大额疾病保险可以帮助患者承担部分治疗费用,减轻经济负担,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7种门诊大额疾病"可能指的是特定医疗保险政策中覆盖的七种高额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涵盖的疾病可能因地区和保险政策而异,一般包括肺癌、乳腺癌、胃癌、结肠癌、卵巢癌、宫颈癌和肝癌等。
贫困户医疗个人门诊怎么报销?
答案是:贫困户医疗个人门诊报销如下:
一、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报销 95%。
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全部由***补助,个人不缴费。贫困人口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报销95%,一年可报销260元;高血压、糖尿病等25种慢性病患者在门诊治疗,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80%。
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住院治疗报销的优惠待遇包括:在一级和乡镇医院住院,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到95%;二级医院起付线480元,报销比例75%;***医院起付线720元,报销比例60%。
二、在县域内住院可“先诊疗后付费 ”。
在本县(市、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交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时按照“一站式”结算后,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三、大病起付线6000元,年度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城乡参保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优惠待遇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6000元,报销比例较普通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最低报销比例为:0~15万元报销65% ,15~20万元报销70%,20 万以上报销75%,年度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umansandhaikus.com/post/5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