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班过度劳累生病住院期间单位应负哪些责任?
除非两条:1、职业病;2、发病而死。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工人因劳累过度导致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这属于工亡吗?
这要看老板好不好,在东莞某传动电商厂,有一个员z,也是劳累过度,下班后不久,也心机梗塞,马上送医,就诊了半月,是老板出费诊治,但遗憾的是还是走了,按道理讲,老板再不会出费了,但老板好,最后个人拿了15万安葬费,什么工亡不工亡,要老板舍得一身剐,讲的灾难良心,行善美德还是好上加好的,以后,老板才更发达!
工人因劳累过度导致心机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属不属于工亡要看发病的时候在哪里?如果发病时在工岗,就是工亡。如果是在家里,就不能认定是工亡。那么你说的这位工人朋友是在哪里发病的?
谢邀!我在一个中型国企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工作十余年,各类大小安全生产案例都处理过。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突发重疾死亡是否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并拿到赔偿的理由并不在”因劳累过度”或”非劳累过度”,你的问题没有阐述事件经过来确认几个要素,所以无人能断定你这个案例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死亡。
就事论事,在突发重疾死亡中是否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拿到工伤死亡同等的赔偿,是有严格的界定,因为这个工伤死亡的赔偿数额很高。
突发重疾死亡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的几个要素: 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突发重疾;②上下班必经的途中突发重疾;③突发重疾时直接送医(如果先回家再去医院可能就不行);④在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如果突发重疾死亡符合以上四个要件,基本能够确认为视同工伤死亡无疑。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①②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或上下班必经之路途中突发重疾,不行;③如果不是直接送医,而是送回家,不管你停留一小时或一个晚上都不符合条件;④这个”48小时定律”虽然一直有争议,但【工伤保险条例】未修订之前,这就是法定。在这个界定的时间内死亡,享受工伤死亡的抢救治疗和赔偿待遇,超过这个时间死亡,按正常病故由医保和个人分担抢救费用。
在正常的安全事故伤害中工伤,死亡抢救时间没有限制,只有突发重疾认定”视同工伤死亡”才有这个”48小时定律”。在现实中,往往很多案例因这个”48小时定律”让家属不服而诉讼到***,但***同样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裁定,而并非还有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
所以,对照有关工伤认定的要件,你的问题是否能认定工伤死亡就一清二楚了,如果符合条件是最好的结果,如果不符合,同情是肯定的,但同情代表不了法律。
简单讲,凡生产劳动时间、生产劳动区域、为了生产劳动发生员工伤亡都认定为工伤。边界状况、特殊情况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也有参照工伤处理的。如,上班时间出厂区去买香烟而发生事故,自己去的就不算工伤,而领导布置你去的就认定工伤。如,打球踢球发生事故,单位一级组织的就认定为工伤,而部门组织的就不算。
如你所说,发生在单位上班岗位上那肯定是工伤,也有因病所至,则参照工伤处理。
总感觉很累,什么也不愿意干,只想玩怎么回事呢?
总感觉很累,什么也不想干,我觉得这其实是一个心理的问题,如果你的孩子需要你,那就是动力,如果你的孩子夸你饭做得好吃,那也是你的动力。如果有事情,别人需要你去做那,有适当的收益,那也是动力。
总感觉真累什么也不愿干,就想玩怎么办?
那就尽情地玩吧!玩它个痛快。埋头走路,很容易迷失自己,当你感觉没有时间休息、感觉自己很累的时候,就是你最需要找时间休息的时候。
就想玩,又感觉无所事事?别急,送你一句话:无所事事的时候不要有罪恶感,也许工作比无所事事对世界的危害更大,但,工作可以完善你的无所事事,让它是觉知的。玩够了,再继续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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