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是怎么规定的?
大病救助规定如下:
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
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以上是大病救助的一些规定,具体救助金额和救助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医疗机构。
如何申请大病救助?
第一步、申请。
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大病的医疗救助,由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已报销费用凭证、实施救助凭证、病史材料、五保证、(低保证、优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审核;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由所在地的行政村或敬老院直接向乡镇人民***申请。救助对象一般在合作医疗应报销费用后的1个月内提出申请。
第二步、审核。
乡镇人民***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第三步、审批。
市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批准其享受医疗救助;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大病救助申请办理方法如下:1.申请人需要先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申请人需要带着大病救助审批表,以及相关资料,到低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递交大病送永救助申请。
3.申请人需要提交住院***,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
4.救助机构收到申请人递交材抖后,会让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
5.符合审查条件的,救肋机构会给申请人收放救肋款。
答申请审批程序:
1、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2、村民委员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评议,填写《洪江市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书》报乡人民***审核。
3、乡人民***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可以***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费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在每季度第一月的前15天报市民政局审批。
4、民政局复核审批。市民政局对乡上报的《洪江市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核,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完毕。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将审批意见通知到乡,再由乡通知到本人。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申请大病救助包括:
首先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区民政局应当: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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