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刑犯执行前两三天突发致死性严重急性疾病,还抢救吗?
- 公交司机突发疾病乘客是不管不问还是帮忙拨打急救电话?
- 假如我因家人突发疾病来不及去医院,试图仅凭少量医学知识自己抢救,但失误致死,我会承担什么法律上的后果?
***犯执行前两三天突发致死性严重急性疾病,还抢救吗?
必须抢救。剥夺***犯生命权是在***执行时期,***犯没到***执行期,他跟所有公民一样享有生命健康权。该犯是执行前两三天发病,因为此时是被关押着,家属不可能将其送医抢救,所以,看守所必须及时将其送医抢救,否则家属可以追究看守所相关责任并要求赔偿。
公交司机突发疾病乘客是不管不问还是帮忙拨打急救电话?
不要说“公交司机”特定人群。
任何人在在任何时候遇到他人突发疾病的情况下帮忙拨打急救电话都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推己及人,就是一个良心的正向循环!和谐社会不是标语,而是生活中点滴的行动。
“举手之劳方言高贵品质”。
***如我因家人突发疾病来不及去医院,试图仅凭少量医学知识自己抢救,但失误致死,我会承担什么法律上的后果?
第一,你给的前提是突发疾病,来不及去医院。这里面有两个情况,一种是突发的疾病是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等急性病,如果不去医院,得到专业的救治,那么结果就是死亡。还有还有情况是,突发的疾病是单纯的头痛,肚子疼等疾病,即使不去医院,可能病人会很难受,但不至于死亡。
第二,如果是我说的第一种疾病,心脏病等急性病。在有限的时间,你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努力用自己的知识来救治,因为这些疾病太过专业,需要专业的知识和专业的设备,你的条件根本达不到,所以即使你出现了失误,导致了死亡。你不会程度法律责任。换句话说,你的抢救了你的能力,法律不强人所难。主观上你是在救人,客观上如果你不抢救,那种疾病也会导致死亡。所以,这个情况下,你的行为不会进入法律调整视野,不需要法律来评价。
第三,如果是我说的第二种疾病,不是必死的急***。做为一个行为能力人,你应该有基本的认知的能力。你有照顾的义务和简单的救治的义务。但是这个时候,你要特别注意,你应该明白自己不是专业人士,自己不能疏忽大意,不能过于自信,你有这样的一个注意义务。如果你没有尽到这个注意义务,导致了病人的死亡。从法律层面来说,犯罪构成来说,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在进入司法程序后,审查***阶段和庭审阶段,会整体考虑这个案件的事实,考虑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给予一个很轻的处罚或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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